“斑马线”
既是行人通行的安全线
也是城市交通的文明线
让一让
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与恪守
也是对文明的践行与传递
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守护
礼让行人是“礼”更是“法”
关于礼让行人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虽然大部分司机早已经养成了
“车让人”的好习惯
但是仍有少部分司机依然“横冲直撞”
德清交警将持续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曝 光
违法行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处罚:扣3分,罚款100元
01
✦车牌:浙A8**86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02
✦车牌:浙A1**XZ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03
✦车牌:浙E0**6F
✦地点:曲园南路188号东侧斑马线路段
04
✦车牌:浙E9**13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5
✦车牌:浙E7**B8
✦地点:中兴南路与和睦巷路口
06
✦车牌:浙E2**T8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07
✦车牌:浙ED***26
✦地点:曲园南路188号东侧斑马线路段
08
✦车牌:浙ED***18
✦地点:中兴路开放教育幼儿园门口路段
09
✦车牌:浙ED***65
✦地点:武源街与杨树湾路路口
10
✦车牌:浙ET**8N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德清交警再次提醒
“斑马线”前,车让人,人快走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习惯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原标题:“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大曝光
来源:德清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