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起至9月16日12时浙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今天起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禁止销售 5月8日起至8月5日,全省范围内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虾蛄、龙头鱼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包括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及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远洋、养殖或进口海鲜将作为市场补充。
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我省刺网、灯光围(敷)网、笼壶类和桁杆拖虾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以申请专项捕捞许可,捕捞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今年专项特许时间统一延后4天,至8月5日12时。
在此提醒广大渔民和商家严格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切勿进行非法捕捞、售卖等行为,也请市民朋友耐心等待生鲜重新上市。
休渔期哪些水产品可以吃?
01
冰冻海鲜 由于现代冷冻技术的成熟,许多鱼类如鲳鱼、带鱼、小黄花鱼等,即使休渔期间也可以购买到冰冻供应的海鲜。这些冰冻海鲜与新鲜海鲜在口感和营养上相差无几。02
养殖类海鲜 休渔期间有大量的养殖海鲜可供选择,包括鱼、虾、贝类等。这些海鲜同样丰富,且养殖环境可控,品质有保障。来自养殖场的基围虾、鲈鱼、石斑鱼、鲥鱼等水产品能够弥补这段时间的空缺。03
贝壳类 包括蛏子、扇贝、蛤蜊等,这些海鲜在休渔期间通常会集中上市,价格相对亲民,是美味的选择。04
淡水产 虽然不是海鲜,但淡水鱼如鲫鱼、鲤鱼等,休渔期间也会大量上市,是另一种美味的选择。来源:浙江海洋经济、潮新闻、湖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