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德清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非法改装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下面曝光一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例
望广大驾驶人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以此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近日
城区三中队在南郊路与新下线路口
执法检查期间
查获一辆存在非法改装嫌疑的电动自行车
经查
该车原配置的4个蓄电池
被非法“升级”成5个蓄电池
经驾驶人孟某陈述
该电动自行车是在乾元某车行购买
购买后并未私自改装过蓄电池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驾驶人孟某因实施
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被交警依法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随后 交警根据线索
找到售卖该电动自行车的车行核实
商家对其非法改装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26条第2款的规定
该商家因改装、拼装、加装
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被交警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安全隐患: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和认证的电池,改装后可能引发电池短路、过充、过放等安全问题,增加电动自行车起火的风险。
电池性能不稳定:非法改装后的电池性能无法得到保证,会导致电池寿命缩短、能量损失、充电效率下降等问题。
承保、维修风险:电动车加装电池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一旦出现事故,可能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非法加装电池的车辆出现问题,厂家不会对因加装电池导致的故障进行保修,消费者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

交警提醒
原标题:又有商家被罚5000元!电动自行车千万别乱改
来源:德清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