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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多人无"盔"骑车被查!这家企业负责人被约谈还罚款

近日

德清交警在开展交通安全管理整治时

发现一奇怪的现象

迎面而来的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

骑手各不相同

结果却出奇一致

明明车篮里有“盔” 

却个个选择“光头出行

一查原因

才知问题出在了这里



原来

这些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

随车配备的安全头盔

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脏污、损坏

无法正常使用

甚至有很多车上配备的安全头盔

已遗失不见



针对这一安全隐患

交警在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后

立即追溯至相关运营企业

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改正

同时,该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

未按规定提供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16条第2款的规定

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24条的规定

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1、不戴头盔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会大大增加颅脑损伤的风险。因此,骑行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2、请勿租用头盔破损、有污渍,甚至无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车频率较高的驾驶人,建议自备合适的头盔。

3、企业应安排运维人员对随车配置的头盔进行定期维护,遇丢失或破损的应及时更换补充。骑行人员也应爱惜这些护命头盔,文明使用、守法骑行。

来源:德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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