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
也是体现
交通参与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线
斑马线前,停车礼让已经深入人心
但是总有些驾驶人无视文明
违反法规
2023年10月1日起,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途安8号”暨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实施严管严查,并持续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养成斑马线前主动礼让的文明行车习惯。
车辆号牌:浙E378VR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美欣家园门口路段
车辆号牌:浙E888UN
违法地点:湖州市太湖路港湖花园路段
车辆号牌:浙EC3278
违法地点:安吉县胜利东路与朱家村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Y067G
违法地点:安吉县玉华路实验小学路段
车辆号牌:浙EF983Q
违法地点:德清县舞阳街道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车辆号牌:浙E79F7W
违法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车辆号牌:浙E129WE
违法地点:南浔区双林维多利亚大道宝石花园门口路段
车辆号牌:浙EWS883
违法地点:南浔区和孚袁家汇与星光大街路口
车辆号牌:浙EW592Y
违法地点:织里镇栋梁路与利安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X873T
违法地点:织里镇织里南路与彩纷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U713N
违法地点:长兴县太湖中路金临小区路段
车辆号牌:浙E9068V
违法地点:长兴县画溪大道云海山庄路段
斑马线前让一让
既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更是对法律的践行与恪守
也是传递爱心、温暖彼此的文明之举
近期,湖州就有司机
没有礼让行人而造成了交通事故
多一份礼让,多一份安全
经常有市民朋友对
驾车时怎样才算做到了
礼让斑马线存在疑惑
接下来,小编给你们全面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红灯允许机动车右转的路口,遇行人信号灯也是显示绿色的情况下,右转的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
当交通信号灯允许机动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恰好遇到行经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也是绿灯状态下,此时机动车也应当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那么
到底如何正确礼让行人呢
牢记以下四点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右转、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湖州公安提醒
广大驾驶人途经路口时请减速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同时行人也要注意
车让人 人快走
创建文明交通
你我共同参与
来源:湖州交警